再思考 | 第11章 如何反駁論證 |
今天的筆記來自於「再思考」這本書,主要筆記內容來自於第十一章「如何反駁論證」,當面對一個令人懷疑的論證,要如何合理的反駁它,指出它的不合理之處,引出更多的論證及隱藏的想法呢?如何透過合理的反駁取得更多的資訊?本章告訴你如何執行。這是「再思考」這本書的最後一章筆記,有興趣的讀者千萬不要錯過喔!
筆記內容
反駁論證的目的是「懷疑」其合理性,進一步讓論證更為完滿,得到更為可靠的結論。與前述文章「閱讀筆記|再思考|不斷溯源的論證,要如何停止?」中舉出的「無理取鬧」式的反駁相反,本章告訴你的是要如何「合理」的溯源,以期得到更多更加可靠的理由來支持結論。
依據前述章節的定義論證是給予合理的前提(理由)以支持或推出結論。要合理的反駁論證有三個大方向:反駁前提(理由):此種反駁方式要注意的點是前提不成立並不等同於結論不成立。此時需要的是更為可靠或精確的前提來支持結論,以讓討論可以更進一步。那麼要如何反駁前提?找出前提為假的理由或是存在的謬誤即可。
以先前提過的例子來說明:
「身高超過170公分,即可以來應徵成為本公司職員。」
這時候有人發現了有人的身高不滿170公分也應徵且成功了,就可以進行反駁—在前提「身高超過170公分」不成立之下,怎麼也有人可以應徵?而公司方可能回應,「他擁有會計師執照,所以可以應徵。」那麼我們就可以提出更為精確的論證:
「身高超過170公分或是擁有會計師執照,即可以來應徵成為本公司職員。」
可以看出透過反駁現有的前提,可以得到精確的理由以支持論證。
讓結論變得可疑或荒謬:可以透過誇大解釋結論來達到。此種方式可以迫使提出論證者提出更為精確且不荒謬的結論。
這次以先前的另一個例子來進行說明:
「努力的人一定可以成功。」針對此類論證,可以提出,「某人很努力學習投資.他現在成功成為投資大師了嗎?或者是他成為世界首富了嗎?他一定可以成為有錢人嗎?」由於這個論證的結論很容易推翻,因此可以迫使提出論證者修正為「努力的人有可能可以使自己成長。」等較為合理且精確的結論。
懷疑前提與結論的關聯性:若前提與結論的關聯性不高,那麼就可以輕易推翻前提可以導致結論這個因果關聯。此種方式比較容易應用的反駁是平行推論,也就是透過其他形式相同的論證,來反駁這個論證。
此種方式可以揭露多種謬誤,將結論細緻化。
以下為常見的謬誤以及平行推論反駁方式:
合成謬誤(the fallacy of composition):將部分群體成立的事實推廣到全體。視其為謬誤的原因為其可能不成立。像是「我見過的客家人都很吝嗇,所以客家人都是吝嗇的。」如果想要推翻的話,可以找一個不吝嗇的客家人作為反例(推翻結論),或是使用「我認識的女生都不會騎車,所以所有女生都不會騎車嗎?」這種一看就知道不成立且形式類似的論證來進行反駁。
分割謬誤(the fallacy of division):將對全體成立的的事實推廣到部分群體。視其為謬誤的原因為其可能不成立。「都市人都有水準懂禮貌,他是都市人,他水準一定很高。」如果想要推翻的話,可以舉出一個真實但水準不高的都市人來進行反駁(推翻結論)。或是「這個國家的國民所得很高,她是這個國家的國民,她的所得一定很高」,當然,一般人都知道國家一定有窮人及富人,群體特徵可能並不適用於個體,這種形式類似的論證也可以拿來進行反駁。
假二分法(false dichotomy):你不支持它,就是反對。世界並不是非黑即白的,此種論證方式忽略了中立的可能性。「選舉時你不投藍色,所以你支持的是綠色。」基本上是很常見的一種謬誤。此類型的平行推論可以是「所以你認為銀行不是升息就是降息囉?」可想而知,大部分的情況利率是維持不動的,調整利息反而是比較少見的情況,可以輕易地打破這種假二分法的論證。
假對等(false equivalence):做一件事情是合理的,但是從某一角度來看不做這件事情也合理,所以就不要做這件事吧!舉例來說,「將故意殺人犯處死可以遏止這個殺人犯再次殺人,也有震懾作用,所以要支持死刑!」,另一方面「將故意殺人犯處死並不能遏止其他人故意殺人的犯罪行為,所以不應該支持死刑!」兩方說詞各有其有道理之處,所以還是不要支持死刑好了。但其實上述中的兩個論證並未完全對等,因為支持死刑的一方可以遏止真實犯下殺人案的人再次殺人。假對等這個謬誤將兩者視為相同並判定為不該死刑,看起來是不是有些怪怪的呢?用來反駁的方式可以使用「打新冠疫苗有助於減少死亡率,所以要打疫苗」、「不打新冠疫苗就可以免於副作用死亡,而且得到新冠肺炎也不一定會死,所以不要打」,但實際上的情況,打疫苗對比於不打疫苗的死亡率的確是大幅降低,可以輕易戳破假對等的謬誤。
訴諸無知(appeal to ignorance):對於無法證明或是不知道的事情,這件事情就不存在。這也是一個常見的謬誤,「你無法證明鬼神存在,所以鬼神不存在」就是這類形式。要注意的一點是,你不知道不等於它不存在,同樣的,我也能用「你無法證明鬼神不存在,所以鬼神存在」的形式來反駁。個人認為是個很容易陷入跳針的謬誤。
假起因(post hoc ergo propter hoc,又稱後此謬誤):經過A事件後,達成B後果,所以是A事件造成B後果的。視其為謬誤的原因為A事件後達成B後果的原因可能是巧合或是有相關性,但相關性並不等於因果,也就是可能並非完全是因為A事件造成B後果的。像是「穿太少會感冒,所以感冒是穿太少造成的。」之類的論證。就我的認知來說,感冒的根本原因是在於病毒,若是體內沒有病毒存在,穿太少應該只會造成寒冷。那麼要如何反駁呢?比較誇張的平行推論說法就是「他喝了十年水後,他死亡了,所以死亡原因是因為他喝了十年水?」若是認為十年太長,可以改用這個「他吃了花生以後喘不過氣,所以是花生會造成氣喘嗎?」根本原因在於這個人對花生過敏,而不是花生對每個人都會造成影響。
章節心得
學會反駁方式,其實可以發現現實上很多的狀況都離不開上述的謬誤(如同上述我舉的例子)。我想這也是「再思考」這本書想要告訴我們的,日常生活中充斥著這些論證,我們必須要能夠分辨視其否有效及好壞。
在學習的過程中,平行推論的反駁方式我認為最難,因為要找到類似的結構推論並非那麼容易,只能透過日常練習及觀察累積經驗。推翻前提也很難,尤其是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。
當然,論證提出者也可以針對反駁,再次進行辯駁,這時候就會出現比較細緻且精確的論證,這也是本章要說明的一個重點—反駁論證是讓論證更為精確可信,並補足可疑之處,而不是要將其「打敗」。依照這個論點,反駁論證其實是對提出者與反駁者雙方都有利的事情。
身為論證傾聽者,我認為未必要能在當下正面反駁,只需要等空閒時機「再思考」一下下,讓自己能夠免於被無效或是無禮的論證所欺騙或是帶風向,我認為就是對我最大的幫助了。
參考資料
再思考 |
作 者:華特・西諾—阿姆斯壯
原文作者:Walter Sinnott-Armstrong
譯者:吳妍儀
出版社:麥田
出版日期:2019/03/14
第十一章:如何反駁論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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